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屯昌供电局
屯昌供电局2017年第二批线路走廊树障修理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屯昌供电局2017年第二批线路走廊树障修理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屯昌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屯昌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屯昌供电局
2.2建设规模:屯昌供电局2017年第二批线路走廊树障修理项目主要内容为:
1.清理屯昌供电局辖区范围内输、配电线路走廊树障。
2.处理清理树障过程中发生的青苗赔偿事宜。
2.3计划工期:30天
2.4招标范围: 1.清理屯昌供电局辖区范围内35kV输电线路两边延伸7米以内廊道的树障及10kV线路两边延伸5米以内廊道的树障。依据出勤人数以及屯昌县市场民工均价据实结算,工资标准以招标文件为准,屯昌供电局负责出勤人员考勤确认。
2.确保驻守屯昌县境内施工人员有30人,如屯昌供电局有树障清理需求施工单位须确保施工人员能随时到场。完成工程量及施工质量由屯昌供电局负责现场验收确认。
3. 按照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设备[2017]9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线路走廊青苗赔偿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树障清理过程中发生的青苗赔偿工作。损坏作物青苗补偿费用执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海南省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琼府【2014】36号)据实结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划分1个标包(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通用资格要求 |
序号 |
内容 |
1 |
通用条款:(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2 |
通用条款:(2)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3 |
通用条款:(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4 |
通用条款:(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
5 |
通用条款:(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 |
专用条款:(1)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
7 |
专用条款:(2)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相关业绩; |
8 |
专用条款:(3)资质要求:1、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国家或地方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件在有效期内。2、要求投标人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四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件在有效期内 |
9 |
专用条款:(3)资质要求:1、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国家或地方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件在有效期内。2、要求投标人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四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件在有效期内 |
10 |
专用条款:(4)其他相关要求:1、企业法人独立具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国家或地方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必须确保安全、工程质量及按时完成工程量。 |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以投标人网上下载的加盖屯昌供电局电子章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7年11月17日17时00分00秒至2017年11月24日16时00分00秒,登陆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件及相关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4.3 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光盘)(或纸质版)发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4日16时00分00秒,地点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屯昌供电局物资仓储配送站办公室(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阳光电子商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屯昌供电局 招标代理机构:屯昌供电局
地 址:海南省屯昌县解放路12号 地 址: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屯昌供电局
联 系 人:杜京洪 联 系 人:王世权
电 话:13518022009 电 话:0898-67831982
8.若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应书面(签字或盖章)提出,向屯昌供电局纪检监察部纪检监察部门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屯昌供电局纪检监察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 监督投诉机构网站:;举报网站:无。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