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澄迈供电局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澄迈供电局用户资产接收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澄迈供电局用户资产接收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澄迈供电局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澄迈供电局市场营销部,建设资金为关于下达2017年成本费用预算的通知(海南电网财〔2017〕1号),招标人为澄迈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澄迈县
2.2建设规模:针对我局大用户的供电线路(含电缆线路)走廊的输配电设施资产进行电气试验及整体评估,对于其尚未符合资产接收技术标准的设施资产进行整改规划。
2.3计划工期:2017年11月30日——2017年12月20日
2.4招标范围: 1、盘点清查该用户供电线路(含电缆线路)走廊的输配电设施资产核查及价值评估工作。2、核对用户设备资产,以书面清单形式做好登记造册工作。3、检查用户设备资产运维情况,做好设备试验工作并出具专业的设备健康状况评估报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全部为一个标段,无划分(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通用资格要求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 |
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4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5 |
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所必需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 |
6 |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且在近一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提供近1年公司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7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8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9 |
没有因违反规定被南方电网公司限制参与采购资格; |
10 |
具备国家认可试验室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含有产品型式试验内容的检验/检测报告,或具备国内外行业权威机构颁发的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鉴定报告、认证证书等产品资质证明文件。 |
11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2 |
若在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出现过重大问题,且被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前必须已通过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
13 |
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若注册资本金为外币,招标人采取双节点控制方式,即以报名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算,或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标明的注册日期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计算,投标人满足任一节点控制方式折算的注册资本金要求的,均视为满足招标要求。 |
14 |
投标单位应在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备案。 |
15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以投标人网上下载的加盖澄迈供电局电子章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7年11月15日15时00分00秒至2017年11月20日12时00分00秒,登陆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件及相关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4.3 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光盘)(或纸质版)发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0日12时00分00秒,地点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澄迈供电局(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及阳光电子商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澄迈供电局
地 址: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澄迈供电局
联 系 人:夏誉森
电 话:0898-67605115
8.若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应书面(签字或盖章)提出,向澄迈供电局监察部纪检监察部门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监督投诉机构名称:澄迈供电局监察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898-67608363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