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公安局沣东新城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西安市公安局沣东新城分局斗门派出所警体训练器材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公安局沣东新城分局斗门派出所警体训练器材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C2017-XJ/G-338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公安局沣东新城分局
地址:王寺街道108国道北1号
联系方式:029-8677406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层1006室
联系电话:029-68255920/68255921转806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动感单车、跑步机、四站位综合训练器、坐姿推肩、倒蹬机、坐姿推胸、史密斯机、平凳、豪华商用椭圆机、哑铃架及哑铃1套、橡胶地垫、包胶杠铃片、吊式沙包、人形沙包。
六、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人民币12.1万元整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询价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询价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询价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询价响应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三)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四)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注: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询价文件。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询价文件发售
(一)发售时间: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17日(工作时间:09:00-12:00、14:00-16:30,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层1006室第一会议室(锦业路与丈八一路十字东南角)
(三)文件售价:询价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购买询价文件时,请提供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九、询价响应文件的提交及询价时间和地点:
(一)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4日14:30
(二)询价时间:2017年11月24日14:30
(三)询价地点: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层1006室(锦业路与丈八一路十字东南角)
十、其他说明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时雯
联系电话:029-68255920/68255921转806
传 真:029-68255920转80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锦业路支行
账 号:611301132018010166661
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