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公司)受长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统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一卡通实施服务项目采购项目(采购编号:0623-1775N1103852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长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卡通实施服务项目
2、服务地点:长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本项目采购内容及范围为:
包括数据中心:服务器、交换机等设备的新增、安装、软件部署;
系统网络:基于集团现有信息化网络建设,新增设备需接入主干网中,包括线缆敷设、通信设备新增、设备配置、路由测试;
一卡通系统:包括一卡通平台、通道系统、门禁系统、访客系统、消费系统、班车系统所需设备安装、系统部署、系统调试、使用培训。
工作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技术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须取得省壹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登记备案证书;
2、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厂家须提供2015年至今至少一份类似业绩;
3、投标人所投软件产品须取得软件著作权证,硬件设备(人行通道闸)提供CE认证;
4、投标人企业运行状况良好,具备履行项目合同的能力,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廉洁自律承诺书》
★三、采购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新三证合一同样有效),省壹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登记备案证书;
2、投标人所投软件产品的软件著作权证,硬件设备(人行通道闸)提供CE认证;
3、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签订的《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
5、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6、投标人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的名称、账户名称和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户和账号。
7、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厂家提供2015年至今至少一份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1月1日,每天8: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6楼(1609室),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采购文件售价:每套售价400人民币,如需邮购,另付8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损毁等情况负责。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购买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持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或以本公司汇款(汇款底单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发邮件至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及地址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1月 1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址: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湖南省价格市场大楼(东临芙佳花园小区,南临富春山小区)。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星沙经济开发区漓湘东路9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联 系 人:张诗豪、王帅、熊慧敏
电 话:0731-84514664 邮 箱:hnzb3@163.com
七、开户银行及帐号
全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东风路支行
账 号:800080833102020(必须在“备注”或“用途”中写明招标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