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关于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380号汇金苑9栋2131、2132、2133、2134、2135、2136号(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特别提示:本公告系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标的物的法律文书,未经本院允许,任何个人、单位和组织不得转载本拍卖公告。未经本院允许转载、发布“法拍房”信息的或截取部分信息转载、发布的,或用于其他营利性活动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将相关线索移送职能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打击。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第二次拍卖)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8日10时至2025年5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380号汇金苑9栋2131、2132、2133、2134、2135、2136号,产权证号:714253271、714253269、714253270、714253264、714253262、714253263、714253261、714253257、714253258,房屋用途:办公,建筑面积:305.68平方米,分摊面积:93.84平方米,产权来源:买受,产权产别:私有房产,房屋所在层数/总层数:21/45。建成时间2014年2月24日,发证时间2014年11月20日。占用情况:有占用。承租情况:有租赁(租赁期2024年10月至2026年10月,租金14800元/月,详情见附件租赁合同)。是否可以看房:是。其他未尽事宜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查看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注:一切以实物为准)
网络询价:187.0695万元,起拍价:149.6556万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倍数)。起拍价不包含家具家电。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办理交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380号汇金苑9栋2131、2132、2133、2134、2135、2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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