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山大道203号2幢24-3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5年4月29日10:00时起至2025年4月30日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山大道203号2幢24-3房屋
根据评估报告记载:房屋建筑面积92.29平方米,套内面积74.25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钢筋混凝土结构。
根据重庆中博拍卖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向该拍卖对象实际调查了解到,该标的物物业名称为协信星都会,约建成于2014年,所在建筑物共27层(地上25层,地下2层),该标的物所在层为24层,该标的物被执行人自住,竞买人可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现场情况,成交后以现状交付,详见附件《评估报告》。
在物业处调查了解到该房屋截至2019年3月至2025年3月共欠物业费用合计9214元,具体欠费情况需买受人自行核实了解并按法律规定承担,具体金额以拍卖成交后实际欠费为准。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109.83万元, 起拍价:76.881万元,保证金:7.6881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倍数)。 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山大道203号2幢24-3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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