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龙城大道161号1-28商业用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拍卖公告
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5年5月6日10:00时起至2025年5月7日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龙城大道161号1-28商业用房。
据评估报告记载:标的物为河东菜市场摊位,自编号为141,房屋用途:商业服务,建筑面积:10.65㎡,套内面积:4.86㎡,标的物土地用途: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终止日期为2056年3月24日。权证号:渝(2023)丰都县不动产权第001024857号(总证)。现由案外人临时占用。
本次拍卖标的物系一个总证,未办理单独产权证书,且摊位无明显划线,无法明确其具体界限,标的物实际面积、权属、用途以及具体界限等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国土房管部门出具的平面图和实测),能否办理产权证及分户请竞买人自行向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了解,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及无法过户等相关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据标的物所在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因该标的物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目前未收取物业费,此情况未经司法确认,具体欠费情况在交付时以相关部门所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由竞买人自行了解;该标的物所涉欠缴的水、电、气及物管等费用由买受人核实并承担。
标的物权利瑕疵:无抵押,有查封限制。
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龙城大道161号1-28商业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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