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福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耗材配送企业遴选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编号:ZHH-F〔2025〕17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成都东部新区福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耗材配送企业遴选项目 三、资金来源情况:资金已落实。 四、采购项目简介:对成都东部新区福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耗材配送企业遴选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分为4个包,包1西药(中成药),包2中药,包3耗材,包4牙科专用耗材。(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本项目特殊资格要求 1.投标参与包1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若投标人为非产品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同时具备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药品配送资格(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鲜章); 2.投标参与包2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若投标人为非产品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 3.投标参与包3、包4的供应商若参选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若涉及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的试剂或耗材的,须具备配送资格(提供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的网页截图并加盖鲜章)。若配送的试剂或耗材涉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则提供承诺函承诺供货时提供厂家相关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备案证(同种产品只提供一次)。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组织单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磋商文件自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21日9: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66号1栋9层10号(花样年福年广场)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包(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竞争性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远程购买方式:请自行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获取报名登记表,完整录入信息后将报名登记表、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汇款凭证等信息资料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发出采购文件。联系人:齐女士;联系电话:028-67171868;邮箱:service@sc-zhh.com。 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九、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1月26日10:00至10:30(北京时间)。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26日10:30(北京时间)。 十一、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二、磋商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66号1栋9层8号(花样年福年广场)。 十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月26日10: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东部新区福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蒋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66号1栋9层10号(花样年福年广场)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传真:028-67171868 电子邮件:service@sc-zh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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