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江流域综合规划获批 来源:水利部网站 本站讯 近日,《嘉陵江流域综合规划》获水利部批复。该规划由长江水利委员会会同陕西、甘肃、四川、重庆四省(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完成,为推进嘉陵江流域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依据。
嘉陵江位于长江上游左岸,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区,流域面积15.98万平方公里,居长江各大支流之首,流经陕西、甘肃、四川、重庆四省(直辖市)。干流全长1120公里,落差2300米,主要支流有西汉水、白龙江、渠江、涪江等,呈扇形分布。流域内分布有龙门山、大巴山两大暴雨区,暴雨洪水频发多发,水资源较丰富,多年平均水资源量677.8亿立方米。
本次规划编制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以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提升流域水安全保障能力为主线,在系统评价流域治理、开发、保护现状的基础上,对标中国式现代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要求,深入分析了流域水安全保障面临的问题和挑战,科学提出了到2035年流域保护治理的主要任务、目标指标、总体布局、规划方案等,明确了规划实施总体要求、时序安排及保障措施,对推动流域保护治理和管理,提高流域水安全保障能力,更好支撑和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以及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等国家重大战略具有重要作用。
《嘉陵江流域综合规划》是嘉陵江流域节约、保护、开发、利用、管理水资源,保护治理江河湖泊和防治水害的依据。水利部批复文件强调,要依法依规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强流域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量统一调度,确保重要断面生态流量(水量)符合水量分配方案要求;扎实做好有关项目前期论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科学有序实施。下一步,长江委将会同有关地方及时组织规划实施,持续强化规划实施动态管理,加快推进规划目标任务落实落地,不断提升流域水安全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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