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关于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517号2505室(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竞买公告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月15日10时至2025年1月3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517号2505室,权属人:青岛中融银丰置业有限公司,面积:98.5平方米,房产证号为:青房地权监证字第0061379号,房产总价值起拍价:512437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3000.00元。执行依据:(2022)闽厦开证金字第11156号。
有租赁,租赁信息由被执行人提供,详情竞买人自行落实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六、特别提醒:(1)竞买人参与竞拍的,应当事先确定本人在房产所在地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当地不动产交易中心咨询具体限购政策。(2)拍卖成交确认后,买受人须提交自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本院将依法进行审核,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导致拍卖无效的应当承担悔拍等法律责任。(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517号25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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