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东县人民法院关于田东县平马镇恩隆大道南175号(广场花园小区2幢4-602号)(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县人民法院
拍 卖 公 告
田东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月8日10时至2025年1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田东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进行第二次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田东县平马镇恩隆大道南175号(广场花园小区2幢4-602号)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桂(2021)田东县不动产权第0008249号)。
标的物详情:标的物位于田东县城广场附近,附近有大型超市及小学学校、幼儿园,对外交通较便利,人流量大,周边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齐全。建筑面积98.54㎡,规划用途:住宅,位于楼栋第6层。该房屋室内地面铺瓷砖,墙面、天面为刮腻子,照明设施正常。
标的物存在抵押,抵押权人为田东北部湾村镇银行。
定向询价价格:216788元
第二次起拍价:173430.4元;
保证金:34600元;
加价幅度:2000元。
变卖价格将与第二次流拍价格保持一致。在第一次拍卖价状态下没有成交的,确定的拍卖时间届满,转为第二次拍卖价状态下拍卖。若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第一次流拍即接受拍卖标的物抵偿债务的,经审查符合抵偿条件,不再公告第二次拍卖的内容。
执行依据法律文书编号:((2022)桂1022诉前调书617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案号:(2024)桂1022执668号
二、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田东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如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因淘宝网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共同到田东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拍卖手续【最迟于拍卖开始前七个工作日办理,如需补办委托的请到田东县人民法院进行办理(只限已报名但未开拍的委托手续,已开拍的无法办理)】。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田东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田东县平马镇恩隆大道南175号(广场花园小区2幢4-6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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