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人民法院关于通海县秀山街道东山路10号4幢1号商铺(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通海县人民法院
关于通海县秀山街道东山路10号4幢1号商铺的竞买公告
通海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27日10时至2024年9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通海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案号:(2024)云0423执1231号
拍卖标的:
通海县秀山街道东山路10号4幢1号商铺,不动产权证号:云(2022)通海县不动产权第0003403号,规划用途:商业服务,面积:124.93㎡。(摘自《房屋查询结果》)
起拍价:88.4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说明:①本次拍卖标的物起拍价系双方当事人议价产生;②本次拍卖的房产尚未腾空,拍卖成交后需合理腾退时间腾房移交;③本次拍卖标的物存在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待查,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者合同关系当事人依法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行循法律途径处理;④本次拍卖房产以现状进行拍卖移交,有意者请到现场进行看样确认,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⑤法院对标的物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未了解清楚财产情况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⑥房屋限购政策请向相关部门了解,本院不承担因限购政策导致买受人不能办理转移登记的风险;⑦标的物是否有户籍,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职权部门落实,法院不负责房产内原户籍的查询及迁出,户籍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视为瑕疵;⑧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⑨其他未告知事宜请到相关部门咨询。
拍卖提醒:竞买人申请参与该标的物司法竞拍的,可通过当地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等了解是否限购以及竞买人是否具备竞买资格。若因网络技术等原因无法上传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及评估报告的,竞买人可向通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查阅相关执行、拍卖所依据的法律文书及评估报告(联系电话:0877-6177574)。标的物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税费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由原权利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须由买受人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到税务机关完税后30日内向法院提交书面退款申请,并附相关缴纳税费凭证原件,法院审核认定后退还买受人先行垫付的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不含历史欠税、欠费);逾期未申请,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涉及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本次交易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备案登记)造成的后果自负。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买受人应于人民法院送达《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毕全部权属变更手续(非买受人的原因除外),否则,造成不能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具体情况以实地勘验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亲自前往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税务等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本次拍卖标的相关情况。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通海县秀山街道东山路10号4幢1号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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