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中:政府采购呈现出“法制”成效 : 2015年一季度,渝中区采购办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扩大采购规模,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完善监督机制,扎实工作,不断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水平,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是落实政策,加强管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国务院74号令《关于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依照阳光透明,依法采购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二是完善标准,规范方式。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印发的《2015年-2016年政府采购目录》,修订了《渝中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并制定我区2015年-2016年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努力做到政府采购项目应采尽采,推动政府采购方式趋于更加合理和多元化。三是强化监督,严肃纪律。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政府采购责任追究,发现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依法及时处理。近日,我局针对三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的违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维护政府采购的正常秩序。四是扩大规模,提高效率。一季度我区政府采购实际采购金额2,962万元,较采购预算数3,078万元,节约资金116万元。其中,公开招标采购金额为1,993万元,占67.29%;电子协议供货金额为233万元,占7.87%;询价采购及定点采购金额275万元,占9.28%;单一来源采购金额68万元,占2.30%。来源: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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