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人民法院关于延吉市依兰镇兴农村烟河五队,总建筑面积为341.10平方米的一至二层住宅用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拍卖公告
(第一次拍卖)
延吉市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4年09月08日10:00时起至2024年09月09日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延吉市依兰镇兴农村烟河五队 (房屋编号为10-0-606-1001,10-0-606-1002,10-0-606-1003,10-0-606-1004,10-0-606-1005,10-0-606-2001,10-0-606-2002,10-0-606-2003,10-0-606-2004, 10-0-606-2005),总建筑面积为341.10平方米的一至二层住宅用房(被分割成10间),产权证号为延房权证字410036号。产权人为陈炳余(陈欣宇购买的陈炳余名下的房产),装修情况:外墙为涂料,进户门为防盗门,塑钢窗,内墙为刮大白,地面水泥抹面,采暖方式为火炕。房屋所在宗地为集体所有,故仅限于本村村民购买。
区位:东至空地,南至锦城村,西至空地,北至村路。
评估价格总计686,293.00元,第一次拍卖保留价在评估价基础上降价30%进行拍卖。
第一次拍卖价格为:480,405.10元,保证金:70,000.00元,增价幅度:4,000.00元(及其整数倍)。
延吉市依兰镇兴农村烟河五队,总建筑面积为341.10平方米的一至二层住宅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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