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大埔地段内环东路1600号天著春秋园2栋1单元10层03号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拍卖公告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22日10时至2024年8月23日10时止(24小时,延时的除外)在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拍卖标的物
标的物名称: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大埔地段内环东路1600号天著春秋园2栋1单元10层03号房(预售证号:惠阳房预许字(2020)第144号,预测建筑面积:97.5平方米)。(详情见附件)
参考价:经定向询价,显示标的物的最低评估价格为:人民币壹佰伍拾陆万元整(¥1560000元)。
起拍价: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1100000元)。起拍价和成交价均不包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产生的税费。
增价幅度: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保证金: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220000元)。
执行依据:长春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长仲裁字【2022】第0413号仲裁裁决书;如有需要,请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下载,若无法查询下载的可联系本院查阅(法律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
二、拍卖标的物的特别提示
法院负责拍卖标的物清场交付。(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清场方式和交付日期)
已知的重要事项及瑕疵情况说明:
1.经函询,上述涉案不动产尚未竣工验收,未办理不动产权首次登记,目前暂不具备产权过户条件。买受人根据法院的裁定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将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2.经现场勘察,天著春秋园项目为独栋建筑物,外墙等基本架构已经完善但楼栋内暂未安装电梯,高楼层标的暂无法实地看样。开发商暂未将上述涉案房产交付给物业管理处,竞得后有关物业管理费、水、电、气等其他欠费,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大埔地段内环东路1600号天著春秋园2栋1单元10层03号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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