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卡若区人民法院关于福迪轻型普通货车一部(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拍卖公告(二拍)
西藏昌都市卡若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7月30日10时至2024年7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昌都市卡若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贾永所有的福迪牌轻型普通货车一部。
起拍价19200元,保证金:1000元,增价幅度:3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购买。竞买人以本人\本公司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西藏昌都市卡若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如参与竞买人联名竞买的,因淘宝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共同到西藏昌都市卡若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拍卖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西藏昌都市卡若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齐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禁止参加拍卖的机构和人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他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
4、第1、2、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福迪轻型普通货车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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