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肇庆市高新区迎宾大道2号阳光未来城C5D5幢D5-402号房[产权证号:粤(2017)肇庆大旺不动产权第0004954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19日10时至2024年8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以下标的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肇庆市高新区迎宾大道2号阳光未来城C5D5幢D5-402号房[产权证号:粤(2017)肇庆大旺不动产权第0004954号]。
起拍价人民币580687.63元,保证金人民币1100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5000元及其倍数。
特别说明:1、如标的物登记信息与现状有出入的,按标的现状拍卖,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2、拍卖成交价不含税费及其他所拖欠的杂费,具体税费以税务部门计算为准,因过户期间产生的杂费(如出让金、房屋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因本次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缴税主体(包含被执行人和买受人)承担。
4、买受人应自收到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后自行及时办理房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仅限房产司法拍卖所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该税费由买受人凭税务机关出具的已缴纳税费的完税证明向法院申请在本次执行款中退付。退付办理期限为自买受人收到法院的法律文书之日起15日内。逾期,买受人垫付被执行人应付的房产过户税费,不再在本次拍卖款中退付,可另行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追偿。(确切税费以税务部门核算为准) 肇庆市高新区迎宾大道2号阳光未来城C5D5幢D5-402号房[产权证号:粤(2017)肇庆大旺不动产权第00049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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