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峨眉山市峨山镇名山路南段188号73栋-1层9号车库(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川01执恢47号
本院定于2024年7月22日10时至2024年7月23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详情:
财产
峨眉山市峨山镇名山路南段188号73栋-1层9号车库
起拍价:4万元
保证金:0.4万元
加价幅度:0.05万元
财产所在位置
峨眉山市峨山镇名山路南段188号
不动产权证号
201405071194
所有权人及执行案号
四川印象置业集团有限公司/(2024)川01执恢47号
建筑规划用途/实际用途
车库/车库
产权证登记面积(㎡)
产权证登记建筑面积为25.98㎡,实际面积请实地查验(如有误差,买受人应当接受,以此为由悔拍,本院不予支持)
房屋结构、户型
以现状为准
所在楼栋建筑物总层数
7层
所在楼层
-1层
财产现控制占有情况
空置
公告张贴情况
已于2024年5月20日张贴
特别提示
1、该标的按现状拍卖,法院所展示的资料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2、拍卖标的物更多详情请见附件评估报告,请各意向竞买人认真查看。
3、拍卖房屋可能拖欠物管费、维修基金、水、电、气等费用,具体欠费情况由买受人自行向物管公司等单位核实,所欠物管费、维修基金、水、电、气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后依法追偿。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1、本院已委托四川国通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拍卖的不动产进行评估,上述拍卖的不动产的评估总价为6.9万元。该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编号:川国通房估字(2023)第0158号)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2、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不动产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可能产生契税、印花税、土增税(最终具体税、费种类由相关部门出具的缴费凭据为准)】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拍卖的不动产所涉欠缴的水、电、气、物业费及其他欠缴的各项税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依法追索。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拍卖成交裁定后15日内向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并向本院提交退款(税费)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依法行使追偿权。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3、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峨眉山市峨山镇名山路南段188号73栋-1层9号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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