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服务PPP项目 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经省政府批准,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制定《关于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服务PPP工程包的实施方案》,力争通过实施养老服务PPP工程包,盘活、完善存量养老服务设施,兴建一批养老+医疗+旅游+教育+文化等多功能综合性养老项目。 对有现金流、市场化程度高、操作相对成熟的新建项目,强制应用PPP模式;具备运营条件、财政给予支持的项目,进行强制识别论证,鼓励运用PPP模式。 投资回报方面,方案明确,社会资本主要通过市场化方式收取养老服务费、政府购买公益性养老服务、政府补贴等获得回报。社会资本投入工程包的资本金内部收益率可按年化不超过10%测算,结合行业特点和利率水平适当调整,通过竞争方式确定。允许社会资本配套建设符合规定的医院、疗养院及附属设施等经营性项目提高盈利能力。鼓励社会资本通过“互联网+”创新运营模式,提高运营效率和投资回报水平。经测算社会投资人难以达到经济平衡的项目,采用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公建民营等方式灵活配置。 同时,养老PPP项目在保障项目用地、专项补助等方面享受利好。方案要求各地把养老PPP工程包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规划,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PPP项目),经批准后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各级政府不得以企业所有制形式等原因限制相关用地程序审批。 我省将建立以奖代补机制,省级财政对2017年底前实现PPP工程包(引入社会资本金额不低于0.5亿元)落地的市、县进行奖励,其中引入社会资本金额在0.5亿元以上不足1亿元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每增加1亿元,再奖励3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将享受一次性开办补助和床位运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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