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十四路道路工程(京珠东环路-经开第二十五大街)一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十四路道路工程(京珠东环路-经开第二十五大街)项目已由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郑经经发(2017)8号文件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招标人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一期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十四路道路工程(京珠东环路-经开第二十五大街)一期项目;
2.2 项目编号:郑经建招字(2024)第18号 交易登记编号:24-GC-0328;
2.3 项目建设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2.4 建设规模及内容:经南十四路道路工程一期项目西起经开第二十二大街,东至经开第二十三大街,道路工程施工桩号为:K0+740.311~K1+000,全长260m,规划道路红线宽度25m,横断面规划为25m=3.5m(人行道)+18m(车行道)+3.5m(人行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交通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工程。
2.5 总投资:约465万元;
2.6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7 招标范围: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交通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工程。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8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9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与投标人签订有劳动合同,并具有2023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书面承诺,需加盖企业公章及承诺人签字);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人自行承诺);②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5投标人需承诺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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