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人民法院关于沭阳县紫藤花园23幢2单元403室(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
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关于沭阳县紫藤花园23幢2单元403室的拍卖公告(第一次拍卖)
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月15日10时至2024年1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沭阳县紫藤花园23幢2单元403室
起拍价:1120000元,保证金:224000元,增价幅度:5600元。
产权证号: 苏(2017)沭阳县不动产权第0017873号。 建筑面积:176.99平方, 土地性质:出让 房屋性质:住宅。
1、税费需在拍卖公告规定期限内各自负担;2、房屋实际占有人承诺在涉案房屋成交后十日内搬离,若逾期未搬离,买受人需等待我院予以强制交付。
1、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参与竞拍的,应当符合房产所在地的购房政策,竞买前应自行向房产所在地相关部门了解购房政策,竞买人应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报名参与竞买,视为向本院承诺具备购房资格且自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不符合房产所在地购房政策,妨害执行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参与竞买需开设淘宝和支付宝账户。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两个工作日前向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沭阳县紫藤花园23幢2单元4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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