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关于烟台市海阳市欧城锦三角12号楼102号的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拍卖公告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月4日10时起至2024年1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烟台市海阳市欧城锦三角12号楼102号的房产。建筑面积:85.62平方米,产权人:山东通达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拍卖底价:194442.08元 保证金:38000元 加价幅度:19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本院不组织看样,有意者请到标的物所在地自行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的保证,因标的物的显性瑕疵与隐性瑕疵引起的各类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相应部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特别提醒:申请执行人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上述书面申请及证据材料提交日期截止于开拍前三日内,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才能以申请执行人和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办理登记备案,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申请执行人的相关权利和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竟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竟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竟得。
烟台市海阳市欧城锦三角12号楼102号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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