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关于高州市通川大道蓝光高州钰瀧湾1幢A单元903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2023)川0106执5592号
特别提醒: 司法拍卖的住房已经纳入限购政策管理范围,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01月15日10时至2024年01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名称
高州市通川大道蓝光高州钰瀧湾1幢A单元903房
起拍价:409570元
保证金:81000元
加价幅度:4000元
财产所在位置
高州市通川大道蓝光高州钰瀧湾1幢A单元903房
权证情况
粤(2023)高州市不动产权第0003265号
所有权人
茂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规划用途
成套住宅
结 构
混合
建筑面积(㎡)
产权证登记面积合计116.32平方米(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
现财产占有状况
空置
提供的文件
1、 法院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卖对象具体情况,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本院依法采用委托评估的方式确定上述房屋的参考价,评估结果为585100元,并形成了评F23114200231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已上传至附件,请意向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本次拍卖不包含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的室内物品。
2.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气、物业费等各种费用请意向竞买人自行调查了解。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在购房款中扣除并退还买受人,逾期未提交申请和无缴费凭证原件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将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4. 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财产提供的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
高州市通川大道蓝光高州钰瀧湾1幢A单元903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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