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人民法院关于德阳市中江县南华镇工业园区(职中对面)“北城·新天地”3栋 1-15-2号住宅用房(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竞买公告
四川省青神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2月21日10时至2023年12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德阳市中江县南华镇工业园区(职中对面)“北城·新天地”3栋 1-15-2号住宅用房。建筑面积:108.41㎡。
起拍价:29万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0.1万元(及其整倍数)。
特别提示:拍卖标的物尚未完工,主体工程已结束,电梯已安装完毕,室内水、电、气消防等附属工程尚未完全完工。(内容出自正步(2023)房估字第072号)意向竞买人务必到现场勘查后再考虑是否购买,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交付为准。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德阳市中江县南华镇工业园区(职中对面)“北城·新天地”3栋 1-15-2号住宅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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