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采购中心2016年完成采购20.44亿元作
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中心2016年共实施政府采购520次,完成预算23亿元,实际采购20.44亿元,节约资金2.56亿元,节约率11.13%。其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科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采购项目占比达到了80%。
一是实施采购项目分段责任制、岗位轮换制以及分管领导负责制;二是制定科学规范的、可操作执行的具体规程和采购办法,积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疆内纺织服装产业措施,施行疆内优先采购;三是完善招标文件编制,规定特殊项目参数专家论证制;四是严肃开标、评标会场纪律,明细工作人员职责;五是加强重要环节监管,制定规范操作管理制度;六是严肃档案管理,细化归档流程和存档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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