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法院关于上海别克 车牌号:川HA0106(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0月6日10时至2023年10月7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财产
上海别克 车牌号:川HA0106
议价:20000元
起拍价:14000元
保证金:1000元
加价幅度:50元
车辆品牌
别克
车系
K33
案号
(2023)川0811执306号
所有权人
被执行人
车辆类型
小型轿车
注册日期
2015年8月7日
行驶里程
156471公里
车况
良好
登记机关
广元市车辆管理所
违章、扣分记录
违章、扣分记录不详(请买受人自行查询)
提供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备注
(1)竞买人须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应注意限购政策。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自行向房管核实具备购买条件。
(2)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有意者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上述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请买受人自行查询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1. 该标的市场价值源于议价。
1. 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财产过户所涉及的过户费、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财产所涉欠缴的违法违章罚款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自拍卖成交过户裁定送达买受人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将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2. 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开拍前5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开拍前5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上海别克 车牌号:川HA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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