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766号宝利丰广场10幢商204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拍卖公告
郑重说明
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在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的名称及证件号码。除《拍卖公告》中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活动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在拍卖过程中,法院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不得向意向竞买人或买受人收取任何费用,除买受人悔拍情形以外,法院也不会向买受人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因法定情形或者拍卖标的物的未知瑕疵可能导致拍卖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拍卖成交以法院最终裁定为准。因拍卖标的涉及案件未知因素可能导致标的物迟延交付,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联系。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8月30日上午10时至2023年8月31日上午10时止(竞价顺延除外)在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766号宝利丰广场10幢商204室(预售证号:合房预售证第20150855号);建筑面积为21.93平方米;规划用途:商业;所在层/总层数:2/34F;房屋结构:钢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宅;土地终止日期为2083年01月18日;装修状态:毛坯;建成年代2017年。
整体拍卖,评估总价:491400元,起拍价:417690元,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安徽法瀛法助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766号宝利丰广场10幢商2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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