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关于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东华路/3-7-2号 (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
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东华路/3-7-2号
住宅用房公告
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6月4日10时00分至2023年6月5日10时00分止(延时除外)在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东华路/3-7-2号住宅用房,所有权证号:第S064561号。建筑面积94.43平方米,用途:住宅。
起拍价为:148,000.00元;
保证金:29,600.00元;
增价幅度:1,480.00元。
特别提醒:该房屋为被执行人及其抚养家属居住的房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规定》第二条规定,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故该拍卖标的物需在拍卖结束六个月后交付。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5月4日起至2023年6月5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本次拍卖已委托吉林省助拍信息咨询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本案网络司法拍卖的辅助工作有意看样者请与该公司或本院联系,本院将统一安排看样,其他时间不予安排。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对拍卖标的物的购买和变更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否则买受人将自行承担购买后无法过户、无法变更及无法使用的不利法律后果。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能否办理过户、变更的保证,标的物以现状拍卖,拍卖成交或以物抵债均以现状交付为准。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另外,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六、标的物转让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由法院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机关的要求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其他事宜。所涉及契税、印花税以及增值税、增值税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等所有税费根据法律规定由竞买人和当事人各自缴纳。如当地税务机关不配合出具完税凭证,须由买受人自行沟通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予以解决,法院不负责沟通、协调;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燃气、房屋维修基金等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本次拍卖价格不含被执行人需缴纳的税费及其他所有欠费。是否具有购买资格请咨询不动产登记机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6月2日16时前与本院联系。 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东华路/3-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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