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关于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园东路2169号“新日财富广场”2#楼914室的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拍 卖 公 告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05月14日10时至2023年05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延时规则详见《竞买人须知》)在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园东路2169号“新日财富广场”2#楼914室的房地产【房产权证号:L201519213;土地使用权证号:莆国用(2014)第J17194号】。建筑面积50.9㎡(其中:专有建筑面积为37.73㎡, 分摊建筑面积为13.17㎡),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9.57㎡,钢筋混泥土结构、带电梯,位于楼幢(总层数28层)的第9层,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规划用途为办公。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以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起拍价:290000元(不含相关税、费、金等)
增价幅度:1000元,保证金:29000元
评估价:人民币358700元
三、咨询、实地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04月10日至2023年05月13日的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2023年05月12日15时30分至16时30分为现场展示看样时间(竞买人于15时20分在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园东路2169号“新日财富广场”1#楼集合集中看样)。
特别提醒: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亦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瑕疵产生的一切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慎重竞买。
本次拍卖严格按照标的物的证载面积进行。若有涉及违法违章的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四、瑕疵说明: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
2、本次拍卖做净值拍卖(确定起拍价时已预扣减了交易可能产生的相关税费),本次拍卖交易产生的税费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3、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4、本估价结果不应作为价格实现的保证。
5、其他详情,请阅读上传的估价报告全文。
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园东路2169号“新日财富广场”2#楼914室的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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