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719号三楼(变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变 卖 公 告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0月13日10时至2022年12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719号三楼。实物现状详见附件。
标的物
参考价格
(元)
起拍价
(元)
保证金
(元)
增价幅度
(元)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719号三楼
184,579,090
103,364,291
10,336,429
516,821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辅机构广东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抵押权情况说明及拍卖前通知情况:1.本院于2020年8月6日在上述房产现场张贴了拟处置房产的公告,后陆续收到案外人广东曜和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曜一城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宇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明师教育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兴业编程(广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学而思培训中心、韩冰、郭春光、吴燕、李志坚、秦惠娟、陈海生、董裕、刘海宁、黄招宗提交的租赁资料。申请执行人认为异议人提交的租赁合同没有经得其同意,依法不能对抗抵押权人。2、本次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已经通知当事人,除在网上公布,还在现场张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关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无法通知的,在网拍平台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719号三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