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专项资金分配首次引入竞争机制 激发我省公益类科研院所创新活力 专项资金分配首次引入竞争机制
专项资金分配首次引入竞争机制,拿出25%的专项资金用于设立竞争性项目,通过遴选予以立项支持。日前,省科技厅启动现有36家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科技创新能力及专项使用绩效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2023—2025年专项资金安排主要依据。
“此次评估中突出破‘四唯’导向,减少论文论著指标,健全分类评价机制,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公益院所的创新活力,提高省属公益类基本科研专项的资金使用效率。”省科技厅副厅长黄舒介绍说。
为稳定支持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创新发展,此前,我省设立了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主要用于支持院所自主选题研究和青年人才培养,实行自主选题、自主评审、自主管理、自主验收,赋予科研机构更大自主权。同时,实行三年一次评估,结果作为下一轮资金分配主要依据。
此轮评估更加注重对院所创新绩效的评估。省科技厅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处处长陈聪文介绍,比如,新设“研发经费内部支出”相关指标,引导院所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技术服务(咨询)、开发(转让)等指标分值,引导院所在潜心研究的基础上加大成果转化力度。
同时,评估指标更加全面。“指标设置坚持分类评价原则,选取的考核指标尽可能反映不同类型的院所发展成效。”陈聪文说,如,“创新战略研究成果被采纳数”分值等同于“技术开发(转让)合同数”,院所基础运行保障评估指标中增设“科技活动支出”,往年仅根据人数规模分档次分配。
黄舒表示:“在稳定支持的基础上,引入有限竞争机制,有利于激发科研人员尤其是青年人才创新潜能与活力,进一步推动院所科研产出更加高效优质。”
自实施公益专项以来,省科技厅累计立项3066个自主选题项目,资助经费超4亿元。通过公益专项的稳定支持,公益院所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公益专项促进了公益院所基本科研活动的持续进行。”陈聪文介绍,如稳定支持农科院作物所开展薯类资源创新与利用研究、农科院水稻所开展水稻分子育种研究。近三年来,公益院所获得国家品种审(认)定46项,省级品种审(认)定144项,临床试验批件25件,主导国家标准9项,主导地方标准72项,发明专利授权数621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数510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372项。
“公益专项保障院所基本科研活动,促进学科建设,调动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魏辉说,5年来省农科院以第一单位获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1人,获科技进步奖5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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