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龙岩市财政局深化政府采购改革 近年来,福建省龙岩市财政局坚持深化改革促发展,在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上持续发力,降成本、优流程、增诚信、强监管,不断激发政府采购市场活力,提高采购效率,提升采购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政策功能,服务全市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一、活用政府采购政策,服务产业发展
一是助力乡村产业振兴。运用政府采购政策,组织全市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通过稳定的采购需求持续激发脱贫地区发展生产的内生动力,促进乡村产业振兴。近两年,龙岩市各级预算单位预留采购份额超448.79万元,交易额突破508.09万元,各预算单位充分体现了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充分体现了对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关心与爱护。
二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是稳经济的重要力量,疫情冲击下的中小企业亟需“雪中送炭”。为抓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引导采购人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以及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保驾护航”。2021年度,全市政府采购金额超28亿元,其中中小企业中标金额占比89.19%,创近年来新高。
三是发挥绿色采购引导示范作用。通过庞大的采购力量,引导采购人优先购买对环境负面影响较小的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企业环境行为的改善,从而对社会绿色消费起到推动和示范作用。近年来,龙岩市对绿色采购的推进力度在持续加大,采购金额逐年增加,2021年政府采购节能节水产品和环保产品金额超过21859.69万元,占同类产品采购的97%,对促进节能环保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优化政府采购服务,提升营商环境
一是让企业“轻装上阵”。聚焦企业关切的交易成本问题,通过降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推行资格证明材料“信用承诺”制度,取消纸质投标文件等措施,减轻企业负担,保障市场主体自由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升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便利性。近两年来,供应商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少了约5400万元。
二是让企业收到“真金白银”。为强化履约验收支付“最后一公里”的管控作用,发布《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及时完成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及资金支付事项的通知》,明确政府采购项目各个环节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督促采购人及时验收并支付,稳定市场秩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激发市场活力。
三是让企业“放手大干”。推广应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让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红利,以“政采贷”支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建立健全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金融机构四方联动机制,开辟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绿色通道”,简化贷款审批流程,提高融资效率,节约融资成本,减轻企业资金压力,为企业纾困解难。近两年,龙岩市150家供应商获得约9825万元政府采购贷款。
三、破除政府采购壁垒,培育公平土壤
一是推动政府采购阳光运行。以政府采购系统平台为抓手,所有的采购项目实现系统上线操作,信息发布平台和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日趋完善。经统计,2021年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共发布采购项目公告、意向公开、采购文件、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信息11901条。实现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及时、完整、规范的全过程公开,有效提高了财政预算执行的透明度,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有力监督。
二是设置政府采购统一起跑线。全面清理各单位设置的供应商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开展政府采购不合理条件限制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的自查自纠行动,打破供应商参与“入围”限制,面向所有市场主体敞开竞争大门。
三是依托法律准绳接受公众监督。充分发挥行政监管的职能,营造更加公平的政府采购环境,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准确研判作出公平、公正的投诉、举报处理意见,维护供应商合法权益,增强供应商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信心。三年来处理投诉、举报45件,办结率达到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