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浦县人民法院关于和田市二环南路39号幸福花园小区A段2层 05号商铺(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拍卖公告
洛浦县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4月12日上午11时至2022年4月13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位于和田市二环南路39号幸福花园小区A段2层 05号商铺,建筑面积:1197.01㎡,框架结构,南北朝向,商业用途,2012年修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新建房许字(2012)06号、0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和田国用(2012)第 00012213 号(大证未分割)。
评估价:4567790元;起拍价:3197453元;
保证金:63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倍数。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卖辅助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土地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卖辅助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竞拍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所有权变更、办证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由买受人全额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和田市二环南路39号幸福花园小区A段2层05号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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