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人民法院关于袁桥路嘉业汽配城房屋一套(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4月4日10时至2022年4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拍卖标的物为潜江市园林办事处袁桥路嘉业汽配城7-1-122铺的房屋一套,面积198.25平方米,1-3/3层,具体看样以及违章罚款了解请与本院联系
评估价89.57万元,起拍价89.57万元,保证金额为90000元,每次竞价增幅4500元。
二、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本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本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向本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本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物。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本拍卖是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标的物以交付时的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核实不动产、动产或其他拍卖物状况,并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不动产面积以产权登记时管理部门确定的面积为准,与预售登记面积有出入的,不动产成交价款不发生变化。
袁桥路嘉业汽配城房屋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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