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人民法院关于樟树市药都南大道166号4栋4-1-1102号商业用途地产(变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樟树市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2月23日10时至2022年4月 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该拍品为樟树市药都南大道166号4栋4-1-1102号商业用途地产,房产面积为:260.86㎡,总楼层17层,标的物位于11层。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地类(用途)为商业,使用权类型出让。特别提示:此处房产较多,拍卖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
起拍价:903504元,预缴款:903504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评估价:16134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登出之日起至变卖前一日当天下午五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或自行前往看样。
三、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变买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由买受人携带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按法律规定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三日当天下午4时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樟树市药都南大道166号4栋4-1-1102号商业用途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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