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关于被执行人王黎莉持有的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汇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出资为人民币990万元的股权(持股33%)(变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2月8日10时起至2022年4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王黎莉持有的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汇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出资为人民币990万元的股权(持股33%)
协议参考价:990万元;
起拍价:792万元;保证金:90万元;增价幅度:40000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2年2月8日10时起至2022年4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应为合法存续的、有足够能力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无欺诈和不良经营记录的单一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应符合相应(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行业规章等规定的投资、入股的相关条件;(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5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王黎莉持有的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汇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出资990万元股权,持股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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