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关于资阳市雁江区小院镇新街39号1幢1(Z)1-6/7-2号住宅用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2月13日10时至2022年2月14日10 时 止(延 时 的 除 外)在 网 络 司 法 拍 卖 平 台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资阳市雁江区小院镇新街39号1幢1(Z)1-6/7-2号住宅用房,证载建筑面积202.97平方米。据评估报告显示,该标的物实地查勘未见具体门牌号。 (注:标的物信息见标的物情况表,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法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起拍价:31.829万元;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0.2万元。
特别提醒:
据评估报告显示,土地终止日期为2028年05月28日。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需联合竞买,或者未开设京东账户,以及需要他人代为竞拍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3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双方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方可报名参与竞买。
三、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资阳市雁江区小院镇新街39号1幢1(Z)1-6/7-2号住宅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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