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关于位于伊宁市开发区重庆路名家公馆小区地下一层车库166号车位(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拍卖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定于2022年1月15日上午12时至2022年1月16日上午12时止(延时除外)在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伊宁市开发区重庆路名家公馆小区地下一层车库166号车位,建筑面积:32.98平方米;
标的物车位范围包括建筑物、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及公共配套设施,包括二次装修;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所在楼层-1层;用途为:停车位;建筑时间:2016年。(标的物以实际现状、面积为准)
协议价:65000元;
起拍价:65000元;
保证金:10000元
增价幅度:5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卖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卖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水电等欠费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权证办理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买受人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机构不承担一切责任。标的物可做银行贷款。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位于伊宁市开发区重庆路名家公馆小区地下一层车库166号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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