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关于新余市城南新欣南大道357号世茂锦江城1栋1401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关于
拍卖新余市城南新欣南大道357号世茂锦江城1栋1401号的公告
(第一次拍卖)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月10日10时至2022年1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新余市城南新欣南大道357号世茂锦江城1栋1401号
拍品简介:详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
评估价(元)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增价
幅度(元)
新余市城南新欣南大道357号世茂锦江城1栋1401号
669091
468364
93000
5000
温馨提醒/瑕疵披露:
(以上信息仅供意向买受人参考,请意向买受人务必仔细调查拍品瑕疵并前往实地看样,具体以买受人实地看样和相关部门登记为准,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或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开始的前一日17时止(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
本院已委托第三方机构-江西都市放心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都市放心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该公司统一安排,请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预约,逾期未预约看样的,不作另外安排)。 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2)标的物包括建筑物内部不可移动装修或为满足使用功能必须配备的设施、设备及室内装修、物品等。
(3)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如存在私自搭建或其他无证建筑,有关部门对其作出整改、拆除、罚款、权利限制等行政决定的,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
房屋】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须先行垫付依法应由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纳税费凭证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的相关税费;其他所涉欠税(费)以及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由法院审查后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有关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可能存在的物业费、能耗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新余市城南新欣南大道357号世茂锦江城1栋14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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