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关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建安二路西侧富瑰园D栋D2-1503(变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关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建安二路西侧富瑰园D栋D2-1503的
变卖公告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20日10时至2022年02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详情:
名称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建安二路西侧富瑰园D栋D2-1503
权利人及性质
郑桂梅
不动产证号
5000233277
案号
(2021)粤0303执14596号
坐落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建安二路西侧富瑰园
建筑面积
208.17㎡
房屋用途
住宅
房屋性质
商品房
占有使用或租赁情况
-
税费负担
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变卖价
人民币9555169.54元
变卖预缴款
人民币9555169.54元
保证金
人民币950000.00元
增加幅度
人民币47000.00元及其倍数
备注
1、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首先查封,登记抵押给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以房产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信息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主管部门最后核实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4、涉案房产物业拖欠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其余不详,以实际产生为准。
注:变卖预缴款内已包含保证金部分,缴纳变卖预缴款后无需再另行缴纳保证金。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另外,根据国家及当地的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当地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法院在向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送达过户文书时会注明,过户应当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之前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之前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法院对于优先购买权人资格的认定不视为对相关租赁合同有效性的认定。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院已依法通知双方当事人。(如双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拍卖不组织集体看样,有意者自行前往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次拍卖标的法院已委托广东能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标的咨询等工作。竞买人可登录“能拍法服”微信小程序或拨打400-015-9899、14774743925电话进行咨询。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
2、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1、标的物的户口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权部门了解;
2、如因买受人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因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者其自身原因(含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拍卖物被另案查封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如该房屋存在使用人,竞买人与使用人(或租赁人)纠纷应自行依法解决,一切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者合同关系当事人依法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行循法律途径处理。
5、涉案物业拖欠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优先购买权人需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于竞买前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未到法院提交相关权利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截止公告上拍时无人申报。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变卖人无涉。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建安二路西侧富瑰园D栋D2-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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