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中山市南朗镇南朗村官朗街15号304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拍 卖 公 告
(2021)粤20执960号之一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月4日上午10时至2022年1月5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邓仕东、滕丽共有的位于中山市南朗镇南朗村官朗街15号304房[土地证号国(2013)易2500103,房产证号分别为0213005468、0213005469](详细情况见拍卖须知及标的物描述),起拍价:437000元,保证金:87000元,增价幅度:4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特别提示)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向取得资格的竞买人赋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竞买人以该代码参与竞买。
(特别提示)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有相关账户的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双方必须在竞买开始前共同来本院核对身份信息当面签署授权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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