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交通执法与服务为民全面融合 努力保障整治效果让群众满意
“非常感谢省厅和葫芦岛市局对我投诉问题的重视,这么快就把事情调查处理了,检测站负责人已向我退回3500元停车费。”辽宁省葫芦岛市一名运输企业负责人表示,切实体会到交通运输投诉渠道的更畅通了。
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相关部门对位于葫芦岛市绥中县的照山超限检测站开展实地调查,发现违规收取被扣押车辆停车费问题后,便第一时间责令检测站向当事人返还停车费并道歉,同时在全省开展超限检测站(点)收费自查自纠工作,严厉打击收取停车费、检测费等非法收费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坚持以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导向,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整治标准,清理整治执法领域各类顽瘴痼疾,强化建章立制,推动长效常治,切实维护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将问题整改到底
为推动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辽宁省交通运输厅提出重点实施“双访、四推进”等工作机制,即开展走访、息访,推进问题线索整改到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有序开展、执法与服务全面融合、文明执法常抓不懈。
辽宁交通积极拓展问题排查渠道,充分利用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8890综合服务平台、网络征集以及群众投诉等渠道发现问题、梳理问题,面对问题不规避、不搪塞。
专项整治行动以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督导组深入14个地方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开展专项督导和“回头看”,全省累计督导35余次,走访企业2682家,座谈从业人员7471人次,暗访执法场所143个,评查案件3277卷。
组建全省执法培训师资库
“浑河南路北龙凤公交站东行站点距离路口只有10米距离,公交车进站时,对路口通行车辆造成视线遮挡,存在安全隐患。”在了解到东洲区北龙凤小区居民代表们反映的问题后,抚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会同公安交管、住建等部门实地走访、现场勘验,两天内完成公交站点迁移,不仅使百姓安全出行有了保障,也让广大群众感受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温度”。
群众事无小事。辽宁组织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在超限检测站、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大队等执法场所,为货运司机提供饮用水、急救药品、临时休息、业务咨询、宣传资料五项服务,着力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质量。
在做好服务的同时,辽宁抓好交通执法队伍培训、整顿工作,组建了覆盖全省的执法培训师资库,选派19名执法骨干参加交通运输部执法培训班,提升业务水平;分两期组织开展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会议,通过视频的形式对2300余名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纷纷创新培训方式,开展业务培训、轮训工作。截至目前,共开展培训50余期,参加培训50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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