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年将电商采购当成“主力军” 2016-01-11 2016年1月1日起,深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空调、办公自动化设备等20种品目实行电商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外且在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商品,不再限制采购渠道。这是该市财政委员会、市政府采购中心近日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商场供货改革推行电商采购的通知》明确的。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市纪委的部署,2014年4月,深圳市本级通用类货物采购取消原有协议采购和预选供应商制度,全面实行商场供货和引入电商采购。即,通用类货物采购全部实施商场供货,享受政府采购价格折扣和服务,允许采购单位在既定配置预算标准内,在定点供货商场自行选择品牌、型号直接下单采购(采购进口产品除外),或推荐三个以上品牌竞价采购。该项改革涉及电脑、办公设备类,数码家电类,文体用品、日用商品类和食品类等四大类138种商品。实践表明,这种以实体商场为主、电商为辅的商场供货方式在规范采购渠道、减少特供专供商品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采购价格偏高、监管难度较大、品类不够丰富等问题。为进一步深化商场供货改革,提升采购效率和采购质量,该市印发了上述《通知》,扩大了电商采购范围,明确从2016年1月1日起,对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部分品目商品实行电商采购。 据了解,该市此次实行的电商采购特色之一是切换“主力”,通用类商品采购从“以实体商场为主、电商为辅”转化为“以电商供货为主、实体商场为辅”,更好地发挥电商的优势,且与目前各地陆续推出的电子商城改革相适应。特色之二是提速提效。对集中采购目录内的空调、办公自动化设备、电视机及摄影摄像器材、网络设备、办公用纸等20种品目商品实行电商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外且在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商品(即原138种商品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商品,如办公用品、办公文具、配件耗材、日用商品等),不再限制采购渠道,给予采购人更多自主权,提高采购效率。该市还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深圳史泰博商贸有限公司等5家电商企业,充分保障政府采购商品供货。 在采购方式上,对于实行电商采购的品目商品,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由采购人在入围电商中直接下单采购,也可采取指定品牌竞价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以下的,采购人推荐至少3个品牌竞价采购;预算金额在200万元(含)以上的,既可公开招标,也可推荐至少3个品牌公开竞价。 此外,对于电商采购范围以外且在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商品,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商城系统提供了采购和比价的平台,实体商场、电商、代理商等均可在平台上展示商品,充分竞争。采购人既可在网上商城购买,也可自行购买,不限制采购渠道。电商采购范围以外且达到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通知》还要求,上述纳入电商采购范围的项目,均需编报集中采购计划(办公用纸除外),在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商城系统进行下单采购或竞价采购。电商采购范围以外且在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商品,无需编报集中采购计划,可直接在网上商城系统下单采购,或通过其他渠道自行采购。财政部门将会同市采购中心对入围电商进行履约监管。 为便于采购人结算,电商采购采取月结转账和刷公务采购卡两种付款方式,供采购人和电商选择。各单位应加快电商采购项目的付款进度,优先采取刷公务采购卡支付。对于采取月结转账付款的,应在30天内及时转账付款。对于逾期未付款的单位,财政部门将定期予以通报。 该市电商采购有效期暂定一年。 (赖凌翔 邵洁笙)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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