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京口区谏壁街道镇江格兰春普化工有限公司原厂区土壤修复技术方案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0-09-22 至 2020-10-13招标编号:ZJHX-(2020)F商字第0536号行业分类:其它行业省 份:江苏附件下载:供应商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doc 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镇江市京口区谏壁街道办事处的委托,现对其“镇江市京口区谏壁街道镇江格兰春普化工有限公司原厂区土壤修复技术方案”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南京泰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龙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3家单位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镇江市京口区谏壁街道镇江格兰春普化工有限公司原厂区土壤修复技术方案 项目编号:ZJHX-(2020)F商字第0536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镇江格兰春普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兰春普”)位于镇江市谏壁镇焦湾路,创建于1996年,是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局批准的化工类生产企业。主要生产经营纯苯、甲苯和二甲苯。2006年为了提高产品质量,适应市场的要求,消除原有生产厂区的安全隐患,拆除了原6000吨/年粗苯精制生产装置,更新设备提升生产能力,形成15000吨/年粗苯精制生产规模。2012年,在镇江市开展的“第三轮”化工企业整治中公司关停,并完成了生产设备装置的整体拆除。 根据镇江市金港产业园控制性规划,格兰春普所在区域后续将继续作为工业用地。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等四部委《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保部第42号令)等国家、地方有关规定要求,对于拟关停搬迁和正在关停搬迁的工业企业场地,关停搬迁的工业企业应组织开展原址场地的环境调查评估工作,并及时公布场地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对于拟开发利用的关停搬迁企业场地,未按有关规定开展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的、未明确治理修复责任主体的,禁止进行土地流转;污染场地未经治理修复的,禁止开工建设与治理修复无关的任何项目。 镇江市京口区谏壁街道办事处分别于2017年和2018年委托江苏环球嘉惠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和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对场地进行初步场地环境调查以及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调查结果表明镇江格兰春普化工有限公司退役厂区的土壤和地下水都存在污染,其中8个点位土壤中苯产生的健康风险超出了可接受的风险水平,需要进行治理修复和风险管控。根据《镇江格兰春普化工有限公司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地块污染土方量合计14425 m3。 为指导场地修复工程实施,使场地对暴露人群的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恢复场地使用功能,保证场地再开发利用的安全性,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要求,结合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等资料,拟对镇江格兰春普化工有限公司场地修复工程,提供风险管控技术咨询服务进行招标。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9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合格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磋商响应文件中磋商承诺函第11条);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注: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人数量 1名。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10月13日9:00 ;因新冠疫情期间管控要求请投标供应商指派一名授权代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二)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3日9:30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及投标地点: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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