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去年政府采购节约资金5.2亿 2014年,永州市财政部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从各个环节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管,取得了显著成效。一年来,全市完成政府采购规模11.9亿元、增长16.8%,实际支付比采购预算节约5.2亿元,综合节支率达30.3%。其中,市本级完成采购规模3.2亿元,实际支付比采购预算节约1.3亿元,综合节支率为28.5%。
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市财政局发出专门通知,要求所有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市直单位,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执行“先预算后采购”,“无预算不采购”杜绝采购的随意性。对采购单位提出的政府采购项目申请,全市财政部门及时进行登记审核,确保采购单位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及时采购。对审核后的政府采购项目,要求采购单位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公开采购项目信息。并实行政府采购信息基础数据统一录入办法,完善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编报制度,制定具体规定,推进政府采购流程标准化。同时,在实施政府采购过程中,对重大的采购项目邀请市纪检、监察、审计和采购单位的代表参与全过程监督,严格把关,确保采购过程公正、透明,做到“阳光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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