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春至永定高速公路坎市互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关于上报审批福建省永春至永定高速公路坎市互通式立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龙发改工交能〔2019〕2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对进一步提高永春至永定高速公路的服务能力、贯彻中央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区域交通疏解能力、增强坎市镇与龙岩市区的交通联系、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同意建设永春至永定高速公路坎市互通工程(项目代码:2019-350803-54-01-036860)。
二、项目建设地点:龙岩市永定区。
三、项目建设单位:龙岩永定区龙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本项目位于龙岩市永定区坎市镇,毗邻龙岩市高新区及经济开发区。互通共设置9条匝道,总长约3.5公里,连接线接于在建溪坎公路,长约0.096公里。互通区高速公路主线维持原技术标准,改造里程约1.68公里,匝道设计速度采用40公里/小时,连接线按照二级公路标准设计,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5米,设置收费站1处。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它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规定。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73亿元。龙岩市政府已承诺本项目投资由龙岩市政府(含永定区)全额投资并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分年度下达,不违规举债,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单位决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重要材料、服务等采购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组织审查并同意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结论,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在后续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和水源保护地调查,进一步优化互通方案设计和平、纵线形,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二)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应急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措施。
(三)提前筹划做好施工期间保通方案,尽量减少对现有高速公路运营的影响。
(四)项目单位应按照国家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的精神,做好收费站信息化、智能化设计,完善收费站设置。
十、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
十一、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二、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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