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推行交通、水利、通信工程企业资质并联审批机制 为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深化“马上就办”行动,改变多年来涉及交通、水利、通信工程等企业资质审批多头受理、环节繁琐、初审无时限的状况,2014年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会同交通、水利、通信等部门,建立了交通、水利、通信工程等企业资质并联审批机制,于7月中旬出台并试运行,9月份正式运行,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主要做法是:
着力精简优化,再造审批流程。企业资质并联审批模式,以简化提速为核心,以再造审批流程为重点,建立了“一、二、三”的运作模式。
一是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住建厅统一受理企业申请,核对材料原件,公示企业申请信息,将申请材料转相关部门审查,受理、转送投诉举报并反馈调查核实情况,根据相关部门审查意见作出是否许可或上报住建部的决定;省交通运输厅、水利厅、通信管理局分别负责对相应专业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对投诉举报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建议。各部门职责明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结。
二是突出两个方面优化。一方面大幅精简申请材料。对原来要求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清单进行逐项梳理,重新公布企业应提交的材料清单。省级审批的资质,企业只需报送一套材料,对没有实质意义、不体现资质标准条件要求、审批部门已颁发的各类证书等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供,材料精简量超过50%。另一方面有效减少审查环节。住建厅仅审查申请材料形式要件,不再进行实质性审查;各相关部门简化审查环节,重点实质性审查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代表工程业绩等。
三是严格三个环节限时。受理环节,住建厅受理企业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转送相关部门审查,并同步上网公示企业申报信息。审查环节,相关部门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申请材料审查,其中报住建部审批的审查时限为20个工作日。需要企业陈述补件的,由相关部门通知企业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陈述补件材料,3个工作日内完成补件材料审查。决定环节,住建厅根据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或上报住建部的决定。通过控制时间节点,大大缩短了办理时限,省级审批的时限为16个工作日办结,报住建部审批的时限为24个工作日办结,真正实现了审批提速。
注重建章立制,确保规范高效。并联审批涉及多个部门,组织协调较为复杂。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是相互衔接、规范有序、形成全力完成并联审批,实现优质、高效、廉洁的重要保证。重点加强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
一是审批标准化制度。将交通、水利、通信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纳入住建厅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标准体系,明确企业申请材料格式化标准、审批流程标准以及审批过程控制规程和服务规范,住建厅通过审批系统对初审工作进展情况实行跟踪督促,实现标准化与高效化的统一。
二是审批信息公开制度。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公开企业资质申请和审批过程信息,企业名称、申请事项、净资产、法定代表人、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工程业绩等申报信息在网上公示10天,受理日期、审查意见、审批时限、审批结果等审批过程信息在网上全程公开,及时接受社会大众监督。同时向社会公开监督投诉电话、邮箱,对公示期间收到的投诉举报按规定组织调查核实,经核实企业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除不予许可外,将予以通报批评、记录不良信用档案、一年内不再受理企业的该项资质申请等处理,并公开处理结果。
三是部门协作联动制度。明确了由省住建厅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统一运行机制,建立材料转送、意见反馈、工作协商、投诉举报核查等方面的沟通、协调和衔接机制,实现审批过程各环节的有机链接、环环紧扣和“无缝对接”,有效杜绝出现推诿扯皮、工作脱节现象。同时实施资质批后动态核查,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对企业市场经营行为及其质量安全管理情况联动监管,对弄虚作假获得资质或不再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依法处理直至清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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