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门头沟新城金沙街(华兴路-莲石湖西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京发改(审)[2018]168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06月15日 受文单位:门头沟区发展改革委 项目名称:门头沟新城金沙街(华兴路-莲石湖西路)道路工程 项目单位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采购细项 招标方式 招标组织形式 不采用招标形式 备注 勘察 全部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计 全部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施工 全部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监理 全部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备 全部 包含在施工招标中 重要材料 全部 包含在施工招标中 核准意见说明:无。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0号令),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或者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国家确定的发布媒介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全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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