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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关于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鹿村郑州恒大山水城一区88号楼2单元3层307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将2026年10月9日10时至2026年10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第一条 拍卖标的: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鹿村郑州恒大山水城一区88号楼2单元3层307号【不动产权证号:豫(2020)荥阳市不动产权第0047007号,建筑面积:90.59㎡】的房产。
第二条 拍卖价格信息:起拍价:268890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
第三条 拍卖标的信息披露:
1、租赁情况:截止发布公告之日起未收到向法院提交的相关租赁合同,竞买人须自行核实相关情况
2、抵押情况:有
第四条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限购说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意向竞买人请自行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受限购政策影响,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第五条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物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还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接受咨询。
关于看样: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也可自行前往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鹿村郑州恒大山水城一区88号楼2单元3层30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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