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四关注”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监管 在近日开展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核查中,厦门专员办按照财政部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强化监管主体意识,主动探索创新方法,注重“四个关注”,将债务监管的重点聚焦到项目的真实性和资金的合规性上,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关注项目情况。即采用事前监管的手段,从新增债务的审批形成阶段介入。通过核查审批流程、资料要件等工作,后置于地方政府部门审核确定项目立项审批手续是否完备,确保债务项目的真实性,坚决杜绝虚增债务项目。
二是关注债务性质。即在事中审核统计阶段嵌入,把关地方政府对债务类别的判定,分清责任。首先明确政府和企业的责任,杜绝企业债务由政府偿还,对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特别注意按约定规则依法承担相关责任。其次是规范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的划分,督促地方政府债务预算正确归类,管理科学精细。
三是关注资金明细。即通过事后抽查的手段,深入到重点债务项目实地,关注债务资金的使用明细。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债务资金挪用等问题,确保政府债务资金的安全有效。
四是关注债务风险。即通过走访、调研等手段,深入了解地方政府偿债能力、风险预警、风险应急机制等问题,探讨债务项目特别是PPP项目管理的绩效等新课题,为财政部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提供信息、意见和建议,全面履行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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